8月10日起,蘇州江蘇省蘇州市調整基本醫療保險醫用耗材政策,調整讓耗材少“耗財”,醫用進一步提高廣大參保人員
醫療保障水平,耗材減輕參保人員費用負擔。支付政策
根據《關于調整蘇州市基本醫療保險醫用耗材政策的進步降低通知》,調整后的群眾醫用耗材政策主要有兩點變化。
1、負擔調整醫保支付標準上限
納入蘇州市明細管理目錄的蘇州耗材,醫保支付標準上限從原來的調整50000元調整為掛網價格。
按照6月更新的醫用材料目錄進行統計,共有158個產品價格超過5萬元,耗材以除顫器、支付政策心臟血管支架、進步降低起搏器
心臟瓣膜、群眾顱面骨修復系統、神經刺激器等材料為主,大部分為高精尖手術必需耗材,涉及產品最高價格29.75萬元,對于醫療前沿技術具備較好的支持作用。
政策調整后,提高了該類產品醫保支付標準上限,有效降低使用此類價格極高產品參保人員的經濟負擔。
2、調整先行自付比例
新政策下調部分耗材個人先行自付比例,進一步降低群眾負擔。
根據耗材產品價格以及產地的不同,對應的個人先行自付比例,單價30000-50000元之間的醫??芍Ц兜尼t用耗材,國產產品先行自付比例由30%下調至10%;單價50000元以上醫??芍Ц兜尼t用耗材,先行自付比例為20%。
以蘇州某公司介入人工生物心臟瓣膜為例:
政策調整后,價值21萬的介入人工生物心臟瓣膜,可報金額從原來的3.5萬元,提高到了16.8萬元,大幅度減輕了患者的經濟負擔。
比對后可以看出,這次政策調整,簡而言之,可以總結為兩個利好,一是部分高值醫用耗材醫保支付標準上限提高了;二是個人先行自付比例下降了,讓百姓在“一升一降”中,感受醫保溫度。
關于調整蘇州市基本醫療保險醫用耗材支付政策的通知(蘇醫保待醫〔2023〕24號)
各市、區醫療保障局,城區分局,市醫保中心:
為進一步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負擔,提升醫療保障待遇水平,經研究,對納入我市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用耗材支付政策作如下調整:
一、調整醫用耗材醫保支付標準
明細式管理的產品醫保支付標準為該產品在江蘇省陽光采購平臺的掛網價格,取消50000元上限;大類式管理的產品醫保支付標準維持現有醫保支付標準,保留50000元上限。
二、調整醫用耗材醫保先行自付比例
參保人在本地就醫發生的醫用耗材費用,先由參保人按照先行自付比例支付,其余部分由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單價200元(不含)以下,全部支付的診療服務項目對應耗材的先行自付比例為0,部分支付的診療服務項目對應耗材的先行自付比例為0.1。
單價200元(含)-50000元(不含)之間的醫??芍Ц兜尼t用耗材,其中國產耗材先行自付比例為0.1,進口耗材先行自付比例為0.3。
單價50000元(含)以上醫??芍Ц兜尼t用耗材,先行自付比例為0.2。
三、參保人員在省內異地就醫發生的醫用耗材費用,單價50000元以下耗材的醫保支付標準、先行自付比例按原規定執行,50000元以上耗料的醫保支付標準、先行自付比例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四、本通知自2023年8月10日起執行。此前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蘇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3年7月26日